以替代選票投票

如果您不便前往投票站,您可以郵寄替代選票來進行投票。

查看您是否可以用替代選票進行投票,而不用親自前往投票站。

 

替代選票是紙本選票的一種,您可以透過郵寄的方式收到,然後遞交給縣選舉委員會。

1984年通過的《老年人和殘疾人無障礙投票法案》規定賓夕法尼亞州要提供替代選票。

  • 親自遞交
  • 由授權代表遞交
  • 透過美國郵政寄回

我可以透過替代選票進行投票嗎?

如果您符合以替代選票進行投票的資格,即使您能夠前往投票站投票,您也有權使用替代選票。如果您是以下情況,您有權使用替代選票進行投票:

  • 註冊選民,以及
  • 縣選舉委員會告知難以進入被分配到的投票站

並且

  • 有殘疾,或者

65歲或以上,無論是否有殘疾。

 

如何申請替代選票?

  • 填寫紙本替代選票申請。
  • 將替代選票申請遞交到縣選舉辦公室。
  • 如果被接受,您將從縣選舉辦公室獲得一張附有說明的替代選票。

您必須在選舉日之前的星期二下午5點之前向您的縣選舉辦公室提交替代選票申請。

如何及何時申請緊急替代選票?

如遇緊急情況,則可提交緊急替代選票申請。您必須在選舉日晚上8點之前將填好的申請表遞交到縣選舉辦公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