針對已被判重罪的對象資訊

即使您被判犯有重罪或輕罪或被審前拘留,您也可以投票。

我可以登記投票嗎?

只要滿足以下條件,您可以登記並投票:

  • 是一名審前被拘留者,因重罪或輕罪被關押在懲教機構等待審判。
  • 曾被判輕罪。
  • 已獲釋或將在下一次選舉之日從懲教所或收容所獲釋。必須在重罪的監禁期結束後進行。
  • 正在緩刑或假釋。包括目前正在收容所的對象。
  • 被軟禁(家庭監禁)。如果滿足以上條件,無論您的定罪狀態或監禁條件的狀態如何,您都可以投票。

 

哪些人不可以登記投票?

如果您有以下情況,則不滿足登記投票資格:

  • 目前因被判重罪而被監禁在懲教機構,在下次選舉之前不會獲釋。即使您也因一項或多項輕罪而被監禁也是如此。
  • 因被判重罪而被關押在收容所或其他替代性教養所,在下次選舉之前不會獲釋。
  • 在過去四年內被判違反賓夕法尼亞州選舉法的任何條款。

 

我該在哪裏登記投票?

如果您在懲教機構,您的選民登記住所為: 

  • 您在被監禁前登記投票的最後地址,或
  • 您在被羈押之前已知的最後居住地址,或
  • 禁閉期間建立的新住所。例如,如果您的配偶在您被釋放後搬到了您打算居住的新地址。

登記投票時,您不能使用懲教機構或收容所作為您居住的地址。但是,您可以使用這些位置作為獲取郵件的地址。

 

我該如何登記投票?

您可以線上或通過郵寄方式註冊投票

瞭解如何註冊投票。

 

我該如何投票?

如果被監禁在懲教機構,您將通過缺席投票進行投票。

如果您沒有受到監禁,則需要在投票站參與投票。如果您符合申請缺席投票的要求,您可以通過缺席投票進行投票。

 

具體法律要求是什麼?

2000 年,賓夕法尼亞州聯邦法院裁定,賓夕法尼亞州關於被判重罪的人是否可以投票的法律不符合憲法。

這項法律曾規定,被判重罪的人在獲釋後5年內不得登記投票。現在已經沒有此類規定了。